中新网北京9月27日电 (记者 罗海兵)在中国新闻社建社7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致贺信祝贺。海外侨界华媒界人士认为,贺信体现了中国最高领导人对海外侨胞和华文媒体寄予的深情厚意,让他们感到振奋和鼓舞。
习近平贺信中肯定中新社“坚持为侨服务”,希望中新社“积极联系海外华文媒体”“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海外侨界和华媒界人士认为,70年来,中新社以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和外国友人为主要服务对象,恪守联接中外、沟通世界,领军华文媒体、服务全球华人的职责,努力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既勾勒侨乡的一草一木,又书写祖(籍)国发展宏大叙事,更在关键节点敢于和善于为华侨华人发声,逐渐建设成为世界华文媒体的资讯中心。成功举办的十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成为华媒人士的峰会和精神家园。
美国侨领、曾两次出席世界华文传媒论坛的著名报业出版人方李邦琴给中新社发来满满一张信笺的亲笔贺信,信中写到:作为身处海外70余年的老侨,通过中新社的平台及报道,了解了祖(籍)国及世界中华儿女的动态,在中新社成立70周年之际,不但要祝贺中新社生日快乐,更感谢中新社为国家为世界华侨的服务成就及精神。她表示,提高国际传播力及实效性是当前迫切的需要,希望中新社在国际传播上更增加“话语力”来讲好中国的故事传播中国的声音。
多位海外华媒从业者还围绕贺信中提出的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推动中外文明交流和民心相通,如何发挥好桥梁作用展开热议。
有着28年美国华媒经营经验的美国《美中报导》社长江维表示,当今世界,风云变幻,在这一情势下,更彰显了华文媒体的重要性。海外华媒应服务住在国受众,建设全媒体矩阵,接轨主流社会。“海外华媒人也是民间大使,应加大力度创办及参与更多的文化交流和商务联谊等活动,从而推动中外文明交流,民心相通。”
“世界正处于一个更加复杂激荡的时代,华文媒体应加强自身敏锐度,善于发掘中外共通性和共鸣点,增进中外民众相互理解才会让双方相互发现世界观中的底蕴。”斐济《斐济日报》总编辑杨鸿濂表示,“民相亲则国相通,一个和谐共处的舆论环境是世界人民所共同期盼的。华文媒体应借势而为,在世界舞台中树立真实客观且具有独特视角的形象。”
“海外华媒是海外华侨华人的精神食粮,他们关心祖(籍)国的发展,关注家乡日新月异的变化。”巴拿马《拉美侨声报》董事长周健表示,在国外每天面对大量各种语言文字的讯息,鱼龙混杂,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秉持中正客观、爱国爱乡的华媒才有存在的价值和根基。
他说,“感谢习近平主席对海外华媒的关心!要讲好中国故事,增强对祖(籍)国的热爱,加大正面话语权,正本清源,华文媒体是一个重要平台。”(完)
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